服务承诺与投诉电话
统计单位登记和统计员上岗证由办公室统一办理。向外提供统计数据各股室领导负责。坚持依法办事,对因保密原因不能提供资料,或手续不全或数据未定案等因素而暂不能提供资料的,要作耐心的解释;对手续不全暂未能办理统计单位登记和统计员上岗证的,要详细说明,讲清政策和办事手续。
统计投诉电话:0750—6392211